凡符合组建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原则,拟申请承担工程中心建设任务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: (一) 在某一领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工程化实力,具备承担科技项目的能力,有技术水平高的工程技术带头人,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、设计人员和技术工人。 (二) 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,有必要的检测、分析、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。经组建充实完善后,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、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。 (三) 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,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。在组建过程中有一定资金匹配。 (四) 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,拥有开拓创新、高效精干、管理科学的**班子和管理队伍。今年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经开始申请了,请各企业赶紧着手准备申报材料,过期就要再等一年才能申报了。